人民银行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21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生长的意见》,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企颐魅债务重组,对切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、煤炭企业,通过实施调解贷款期限、还款方法等债务重组步伐,资助企业度过难关。对切合条件的钢铁、煤炭分流人员,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效劳水平,勉励金融机构按政谋划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,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。
《意见》提出,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看待、有扶有控原则,满足钢铁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,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。对恒久亏损、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,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积极稳妥推进企颐魅债务重组,对切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、煤炭企业,通过实施调解贷款期限、还款方法等债务重组步伐,资助企业度过难关。对切合条件的钢铁、煤炭分流人员,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效劳水平,勉励金融机构按政谋划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,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。
《意见》强调,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、破产清算等手段,妥善处理企颐魅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,加速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,坚决停止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。关于企颐魅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理等重大问题,要增强相同协调配合,配合研究解决,完善危害应对预案,避免个体行业、企业危害演化为系统性、区域性金融危害。